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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朋律师亲办案例
吴某与陈某离婚纠纷(对方出轨)
来源:吴小朋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量:1697

案例详情:

吴某(男,湛江霞山人)与陈某(女,山东青岛人)系在上海上本科时期同班同学,恋爱近四年,毕业后陈女士毅然放弃留在上海发展的大好机会,随男朋友吴某回湛江工作生活。回湛第二年即2012年,登记结婚。2015年底生育一子。婚后双方携手经过几年的打拼,2016年在湛江霞山创立了一家广告公司,生意越做越红火。不仅买了一套宽敞的房子,还买了一部中高档小车。在外人眼里,他们家是非常幸福的。但陈女士怎样都高兴不起来,因从2017年初开始,她无意中发现丈夫吴某在外面有外遇出轨现象,为了孩子和家庭的完整性,陈女士一直装作不知道。

20176月份,陈女士突然收到来自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打开一看,原来朝夕相处同床共枕的丈夫起诉她要求离婚。接到传票后,陈女士第一时间找到本律师。本律师热情接待了她,耐心倾听了她撕心裂肺声泪俱下无助的倾诉:追忆大学四年美好恋爱时光、为了追随老公而放弃大都市工作远离他乡南下湛江、一同打工打拼到创立公司、共筑温暖爱巢……而今对方忘恩负义,移情别恋!听着听着,身为律师,我的眼泪不禁盈眶——为何夫妻往往可以共苦而不能同甘呢?!

本律师非常同情陈女士的遭遇,决意尽最大努力帮她对抗不仁不义的丈夫吴某。经过本律师和陈女士的周密商讨,制定出一套对我方非常有效的对抗方案。庭审中,本律师围绕着本案三大焦点(第一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第二是孩子抚养权归属;第三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对吴某进行步步进逼。针对对焦点一:本律师富有感情地阐述男女双方相识相知相恋相爱到现在一路走来的不易,如今吴某起诉到法庭不是因为缺乏夫妻感情基础、性格不合,而是因为男方喜新厌旧、忘恩负义、公然移情别恋,且至今分居未满六个月。陈女士忍不住当庭痛哭,吴某随之有所动容。针对焦点二:本律师依据《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认为孩子未满二周岁依法应判归女方陈女士,且孩子与陈女士母子感情深厚、其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要求吴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两千(未计教育费和医疗费)。针对焦点三:本律师指出吴某存在违反《婚姻法》忠诚义务,公然出轨,保留进一步追究吴某涉嫌重婚罪的权利,且举证证明其存在隐瞒转移银行大金额存款的嫌疑,要求法庭依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对吴某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财产。

在本律师的狂轰滥炸之下,吴某最终低下了头,含着眼泪当场向我的当事人陈女士表示道歉,并向法庭申请撤回了离婚起诉,随后法庭准许撤诉申请。

根据陈女士所讲,庭后吴某回到家中,在房间中当面向她下跪请求原谅,给他机会。为了孩子,陈女士最后选择了谅解吴某,如今双方感情重回正轨,夫妻生活和谐,如处当初热恋之中。

本案点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如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然而,我国离婚率也在不断攀升,据有关数据统计,当前中国离婚率高达40%!也就是说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10对新人,他们中有4对人将来面临离婚的命运。这种严峻形势是非常惊人的。

为此,忠心劝告各位为了无辜的孩子和苦心经营的家庭,一定要努力用心去经营你们的家庭、与对方的夫妻关系。此外,建议我们在婚姻期间还应留有一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虽说这样不吉利,且说我们结婚就是为了一生一世,海枯石烂,白头偕老,但残酷现实让我们警醒)。比如注意收集证明对方家庭暴力、酗酒、吸毒、犯罪、性功能障碍、出轨重婚等方面的证据。日常中,留意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包括收入与支出等)。这样,一旦我们不幸闹离婚,我们可以很容易收集对我们有利的证据,信手拈来,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就是一旦面临离婚纠纷,应及时联系、咨询专业律师,请律师积极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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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小朋
  • 执业律所:
    广东意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820161032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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